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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大学附属中学外国留学生管理手册(试行)一

发布时间:2013-07-09 12:13:00

  一、学业指导

  1学期安排

  临沂大学附中学生一学年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

  一般每学期约20周。每年9月是新学年的开始,也是秋季学期的开始;春季学期一般从2月下旬或3月初开始。

  每年7月上旬或中旬开始放暑假,约6周。寒假是根据中国的春节安排的,由于每年春节的具体日期不同,所以临沂大学附中学生的寒假日期也不确定,通常是从春节前10天左右开始,春节后15天左右结束,约四周时间。

  要想知道更加详细具体的学期安排,你可以参阅临沂市中小学校历。

  2学习年限

  小学生在校学习期限为六年,初中生在校学习期限为三年,高中生在校学习期限为三年 。

  留学生可以申请自己的就读年级及学习年限,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学段最高年限。

  3学习要求

  小学和初中是中国学生的义务教育学段,留学生要达到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的相关要求。高中学段留学生要通过山东省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核才能取得高中毕业证书。

  4注册和入学指导

  录取、面试

  留学生须由本人携带护照、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五张、及其它规定材料到学校外事办参加面试。如果留学生中文水平还达不到口语交流水平的,必须由监护人或翻译陪同面试。面试合格后,等待外事办通知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

  注册

  留学生每学期应按规定日期到校注册。

  新同学须由本人携带护照、录取通知书及其它规定材料在报到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于报到日期前向外事办提交书面申请,办理请假手续。延长报到期以两周为限,超过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退学或自动放弃进修资格。

  老同学须由本人持护照、学生证按时到校注册,并持注册证到所在学院报到。注册应在开学后一周内完成。如因故不能按时注册,须提前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注册者,按旷课论。无故不按时注册超过两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学校按规定注销其学籍。

  自费留学生注册前必须先缴清学费,无交费记录者,将不予注册。

  所有留学生均在外事办注册。

 

  5留学生管理

  留学生统一由学校外事办牵头管理,外事办负责留学生的面试、录取,协助签证办理、费用收取,以及留学生相关活动的统一安排。学校各级部负责留学生的各种学习和日常管理,定期向外事办及监护人反馈留学生的学习、生活、身体状况等。

  6考勤和请假

  1)考勤

  学校对教学计划规定的课堂讲授、考试、考查和其他教学活动都要进行考勤,学生因故不能出勤,应事先请假。

  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出勤者,均以旷课论。学校将按规定对旷课的学生做出相应的处理。

  凡旷课累计超过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时,将失去参加该课程考试的资格,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2)请假

  请假流程

  a). 小学生在临沂大学附小办理。

  b). 初中生在初中部办理、高中生在各自年级办理。

  c).请假获准后,留学生须到外事办备案。

  提示

  外国留学生请假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因病请假须附医院证明。 请假一天内,应向任课教师请假,一天以上应向所在级部留学生管理人员请假,请假七天(含7天)以上应向所在级部留学生分管领导请假。

  7休学、复学与退学

  1)休学

  留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休学:

    a).因病经指定医院诊断,证明其须停课治疗或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

    b).由于某种原因,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级部、外事处处批准或学校认定必须休学者。

  留学生休学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因特殊原因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最多可连续休学两年。休学期间学校为留学生保留学籍。留学生在学期间,休学只限一次。

  2)复学

   a).因病休学的留学生,应回国治疗,如恢复健康,凭医院诊断证明,可以复学。

  b).因其它原因休学的留学生,在休学期满前可以申请复学。

  3)退学

  外国留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退学处理:

  a). 因病休学的留学生,休学期满,尚未康复,仍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或休学期满未办理复学手续者。

  b).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超过一个月者。

  c).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的五分之一或请假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且没有申请休学者。

  d). 一学期中所有考试成绩全部不及格者。

  e).经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痫、传染病等疾病不适合继续学习者。

  因上述第3、4条原因退学的留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且经所在学院同意、外事办批准后可予缓退,准予试读一年,试读期间学费加收50%。  

  留学生接到学校发出的退学通知后,须在一周内办理离校手续离开学校。留学生退学后发生的一切问题,学校不承担责任,退学的外国留学生不得申请复学。

  8考试和成绩

  1)考试

  留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或考查,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考查)时必须提前书面向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请假并申请缓考,经批准后可参加补考。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参加考试者,成绩以零分计。

  2)成绩评定

   留学生的成绩评定按照中国学生的标准统一执行。

3)考试纪律

  凡在考试、作业考查、论文中有作弊或抄袭等欺骗性行为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厉惩处。

  留学生课程考试时作弊,该课程总成绩以零分计,取消补考资格,该门课程需重修,并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凡考试作弊累计两次者,给予勒令退学的处分;请人代考或代别人考试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退学处分。

  9 HSK&BCT考试

HSK考试

  为使汉语水平考试(HSK)更好地服务于汉语学习者,中国国家汉办组织中外汉语教学、语言学、心理学和教育测量学等领域的专家,在充分调查、了解海外实际汉语教学情况的基础上,吸收原有HSK 的优点,借鉴近年来国际语言测试研究最新成果,推出新汉语水平考试(HSK)。 

  新HSK是一项国际汉语能力标准化考试,重点考查汉语非第一语言的考生在生活、学习和工作中运用汉语进行交际的能力。新HSK分笔试和口试两部分,笔试和口试是相互独立的。笔试包括HSK(一级)、HSK(二级)、HSK(三级)、HSK(四级)、HSK(五级)和HSK(六级);口试包括HSK(初级)、HSK(中级)和HSK(高级),口试采用录音形式。

  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每年定期在中国国内和海外举办,凡考试成绩达到规定标准者,将可获得相应等级的《汉语水平证书》。    新HSK延续原有HSK一般(或通用)汉语能力考试的定位,面向成人汉语学习者。其成绩可以满足多元需求:

  1).为院校招生、分班授课、课程免修、学分授予提供参考依据。

  2).为用人机构录用、培训、晋升工作人员提供参考依据。

  3).为汉语学习者了解、提高自己的汉语应用能力提供参考依据。

  4).为相关汉语教学单位、培训机构评价教学或培训成效提供参考依据。

BCT考试

  商务汉语考试是为测试第一语言非汉语者从事商务活动所应具有的汉语水平而设立的国家级标准化考试,由中国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北京大学开发,英文名称为Business Chinese Test,简称BCT。商务汉语考试考查应试者在商务活动及其与商务有关的生活社交活动中应用汉语进行实际交际的能力。实用性、交际性是考试的主要特色。 

  临沂大学为国家HSK和BCT考试指定考点。关于更多的考试信息(考试时间以及报名手续)请登录国际交流学院网站查询“汉考中心”。

  10奖励和处分

  对遵守学校纪律、学习成绩优秀的留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校纪、旷课、破坏公共财物、打架斗殴或有其它不良行为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留学生,在一年内有显著进步者,可解除其处分;经教育仍不改者,勒令退学。

  留校察看以上处分一经决定,除向留学生本人宣布外,学校还将视情况和需要,通知其驻华使馆、代表机构、派遣单位或家长。

  留学生如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处理,学校也将给予相应的处分。

  11证件、证明及申办手续

  各类证件、证明都是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查、办理和发放的。同学们在临沂大学生学习生活期间,会用到以下这些十分重要的证件和证明,它们是保证你能正常学习生活,维护你正当权益的重要凭证。

  你一定要弄清楚办理这些证件的基本程序和所需材料,做到心中有数,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办理你所需的证件证明。

  各项证件、证明不得私自涂改、损坏,否则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临沂大学生的校规校纪,会给予相应的处罚。

  12学生证

  留学生注册后将发给临沂大学附属中学学生证。学生证由外事办统一办理,所在级部发放。如果遗失,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外事办补办。

  学生证是留学生重要的身份证明,要随身携带,不能转借。如果丢失,一定要及时补办。补办时,需交两寸照片一张,人民币20元。

  13在学证明

  在校已注册的留学生因需要可到外国留学生科开具中文版在学证明书。

成绩单

  留学生的成绩单到所在级部开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