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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三十九中学 推选第八批临沂市教学能手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15 16:51:21

为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在教师中树立一批师德高尚、教学思想先进、业务素质高、教学成绩突出的典型,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锐意改革、争创一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局安排推选第八批临沂市教学能手。临沂市教学能手评选是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建设骨干教师梯队的长效机制,每三年评选一次。为做好本次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工作具备相应条件的现任教师,均可参加临沂市教学能手评选。学校教学管理人员参加临沂市教学能手评选,须自2017年秋季以来每周兼课达到4节以上(含4节)。

二、参评条件

参评临沂市教学能手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以四有好教师为标准,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在教师、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2.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学历达标(中等职业学校中技能性强的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3.具有实际任课5年以上教学实践经验(限20179月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较高的学科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基本功扎实,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与创新,教学水平处于全市领先水平,教学成绩突出,至少具备下列3项条件(以下前两项不限取得时间,后六项的证件材料有效期限为20179月至20228月):

1)聘任为市兼职教研员;

2)被评为市级教学新秀;

3)获得市级教学质量奖;

4)获得市级教学成果奖;

5)执教市级及以上公开课;

6)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课评选二等奖以上,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基本功评比一等奖以上;

7)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具有较高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

8)有关于教学研究或课程改革的本学科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并已通过结题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有违法违纪和教学违规行为,受到查处者;

2.从事以学生为对象的有偿教学活动或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资料谋利者;

3.在参评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4.有其他师德表现不良者。

三、选程序

1.个人申报,逐级评选、公示、推荐。临沂市教学能手须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通过学校、市教育局逐级评选产生。各级评选推荐的人选都须公示5个工作日。根据市定评选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我校的推选方案。

2.学校于1212日前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并报送有关材料。

四、名额分配

根据教育局民歌分配,我校候选名额3名。全市将在960名候选人中选出800名,认定为临沂市第八批教学能手。

五、材料报送

学校于1212日之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市教育局。报送材料要求:

1.《临沂市教学能手申报表》纸质稿一式2份。

2.参评有效证件限报6件以内。

3.参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同报送,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由学校盖章)。

4.学校填写《第八批临沂市教学能手汇总表》,加盖公章。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临沂市教学能手评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推荐工作。

 长:蒋涛

副组长:吴科章  张孝军  陈淑民  孙玉霞  田祥军

 员:各科室、年级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要负责材料审定,办公室主任由邓文立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