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域名:临沂第三十九中学.公益
安全制度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校园安全 > 安全制度

临沂第三十九中学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6-03-24 00:00:00


为全面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校舍及各类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结合临沂第三十九中学办学实际,特修订完善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与责任体系

1. 学校成立校舍安全及设施设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蒋  涛、沙士锦

副 组 长:张孝军、陈淑民、李 成、孙玉霞、田祥军

成    员:各处室、年级部主要负责人及班主任、物业经理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总务处),负责日常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检查、协调、上报等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问题,部署阶段性安全工作任务。

3. 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职责,将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分解到具体个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形成“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配合、全员参与”的责任体系,对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建设与配备标准

1. 学校校舍的设计、建设、验收、使用,必须严格符合国家、省、市关于校园建筑安全的相关规定,严禁违规改建、扩建校舍,严禁擅自改变校舍使用功能,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教育教学设施(教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图书室等)、生活设施(宿舍、食堂、卫生间等)的配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优先选用安全、环保、耐用的产品,杜绝不合格设施设备进入校园。

3. 校舍及设施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经后勤处、安全处联合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交付使用;投入使用后,定期开展安全检测,确保始终符合安全标准。

三、安全教育与应急处置

1. 定期组织师生开展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防范常识和技能培训,通过安全教育课、安全讲座、校园广播、宣传栏、主题班会、家校群等多种形式,教育师生掌握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踩踏、防坠落、防意外事故等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2. 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校舍安全、消防安全、应急疏散专项演练,提升师生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突发情况时师生能够快速、有序、安全撤离。

3. 建立安全隐患上报机制,明确师生发现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后,立即上报班主任、后勤处或安全处,相关部门接到上报后,24小时内核查处置,重大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及上级主管部门,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4. 制定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流程、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并按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四、校舍安全管理

1. 加强校舍日常管理和动态监控,为师生创造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校舍安全及设施设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对校舍安全开展“八查八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坐落看滑坡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2. 明确排查频次:每月至少开展1次校舍全面排查,雨季、汛期、冬季雨雪天气后,立即开展专项排查,重点检查校舍屋面、墙体、门窗、地基、排水等部位,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3. 后勤处负责校舍日常安全防范工作,对校园安全责任区进行划分,明确责任人和责任范围,实行上墙公示,重点地段(如楼梯口、走廊、围墙拐角、地下室等)设置明显警示标语和安全标志,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

4. 加强校园监控系统管理,确保校舍重点区域(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围墙等)监控全覆盖、无死角,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处置。

5. 建立校舍安全管理档案,领导小组做好校舍安全工作会议记录、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整改记录、安全责任落实记录等,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做到档案齐全、规范、可追溯。

6. 严禁在校舍内违规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严禁在屋顶、阳台、走廊堆放杂物,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杜绝因人为因素引发校舍安全事故。

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校内所有设施设备实行“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定期开展检查、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使用规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一)教学设备安全管理

1. 电脑、投影仪、录音机、实物投影仪、照相机等贵重办公及教学器材,实行专人负责、登记造册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做好使用、维护、维修记录,定期进行检修,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潮工作,及时消除用电安全隐患。

2. 课桌椅、黑板、门窗、讲台、实验台等常规教学设施,后勤处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更换松动、破损部件,确保无尖锐边角、无松动脱落,防止学生意外受伤。

3. 实验室设备、仪器、药品严格按照安全规范管理,建立药品台账,严禁违规存放危险药品,实验课期间,教师严格指导学生规范操作,防止实验事故发生;实验设备定期检修,确保性能安全可靠。

4. 体育器材(篮球架、单杠、双杠、跑步机等)实行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牢固性和安全性,对损坏、老化器材及时维修或更换,严禁学生使用不合格体育器材;体育活动期间,教师做好安全防护指导。

(二)消防设施安全管理

1. 加强对全校师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教育,提升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重点加强教室、教师宿舍、学生宿舍、图书室、多媒体教室、食堂、配电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管理。

2. 后勤处指定专人负责消防设施管理,按规定配齐配足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器材,确保数量充足、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每月检查1次消防器材,每年进行1次年检,及时更换过期、损坏器材,做好检查维修记录。

3. 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在通道、出口堆放杂物、设置障碍物,严禁堵塞消防栓、遮挡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确保突发火灾时师生能够快速疏散。

4. 定期组织消防应急演练,每学期至少1次,确保师生熟练掌握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掌握火灾逃生技巧和疏散路线。

5. 后勤处加强对校园电源、电器、电网的日常检查,重点排查线路老化、漏电、私拉乱接等隐患,及时整改到位;每年联系有资质的检测公司开展1次消防及电气安全检测,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6. 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禁教师、学生在宿舍私自接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暖器、电磁炉、电饭煲等),严禁将煤油灯、蜡烛、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和教室,严禁在校园内违规动火、吸烟。

7. 师生发现消防安全隐患,立即向安全处或后勤处反馈,相关部门接到反馈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组织整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对无法立即整改的重大消防隐患,立即采取防范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及上级主管部门。

(三)其他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1. 校园供水、供电、供气、排水等基础设施,后勤处定期检查、维修,确保运行正常,防止出现漏水、漏电、漏气、堵塞等问题,避免引发安全事故。

2. 校园围墙、校门、井盖、楼梯扶手等设施,定期检查牢固性,对破损、松动部位及时维修更换,防止坍塌、坠落等意外发生;校园内井盖缺失、损坏时,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更换。

3. 学生宿舍内的床、衣柜、储物柜等生活设施,定期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严禁学生私自改装、拆卸宿舍设施,严禁在宿舍内使用违规物品。

4. 校园内特种设备(如电梯等,若有),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年检,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运行,做好运行记录,及时排查和消除运行隐患。

六、隐患排查与整改

1. 建立“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的隐患排查机制,明确排查责任、排查内容、排查频次,确保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排查、早整改。

2. 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整改完成后,由责任人签字确认,确保隐患彻底消除;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重大隐患,立即停止相关区域使用,设置警示标志,制定专项防控措施,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 后勤处、安全处定期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不到位、逾期未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学校校舍安全及设施设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学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校园安全管理实际,适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