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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三十九学资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9-24 10:00:00

 为推进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加强精准资助工作,推动资助对象认定精准、资助资金发放精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保障资助经费的规范使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山东省学生资助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为加强对此项活动的领导,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蒋涛、沙士锦

成员:张孝军、陈淑民、李成、孙玉霞、田祥军、马金涛、刘继飞、李长征、刘强、王小磊、刘伟、张建国、李景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伟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方案的实施。

二、资助对象

资助经费严格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使用范围,以“奖优助困、资助育人为目标”,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在籍在校的全日制高中学生。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困难学生资助

      经学生申请,年级推荐,学校评审小组评定、公示。

(二、)奖学金使用

由年级申请、学校评议小组评议、公示。

四、机构与职责

(一)认定机构

1.认定机构包括校级认定小组、年级认定小组、班级评议小组。

2.校级认定小组:

组长:蒋涛、沙士锦

成员:张孝军、陈淑民、李成、孙玉霞、田祥军、马金涛、刘继飞、李长征、刘强、王小磊、刘伟、张建国、李景芹

3.年级认定小组

(1)2024级:

组长:李长征

成员: 年级管委会及全体班主任

(2)2023级:

组长:刘强

成员: 年级管委会及全体班主任

(3)2022级:

组长:王小磊

成员: 年级管委会及全体班主任

4.班级评议小组:由各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学生代表或家长委员会代表担任成员。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或家长委员会代表人数合理配置,一般不低于班级或家长委员会人数的10%。评议对象不应作为评议小组成员。

(二)职责

1.校级认定小组负责组织、审核和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

2.年级认定小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3.班级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

(三)职责公开

应在学校公告栏、学校网站等公示各级认定机构、职能、成员名单、咨询投诉方式。

五、发放、管理与监督

助学金由学校直接发给受助学生。学校财务室将资助资金直接存入受助学生的银行储蓄卡。

学校将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学校重视校园欺凌工作,对被欺凌学生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学校及时启动资助程序,通过学生资助系统对被欺凌学生进行生活资助。

学校在每学年结束时,要对接受助学金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审。对于学习不努力、成绩明显下降;隐报家庭收入,品行不端,违反校规校纪;丧失学籍和转学者,学校有权提出终止对其资助的意见。

各班级、各年级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政府助学金的管理,接受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学校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临沂第三十九中学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