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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说明

发布时间:2014-01-16 11:12:00

  什么是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中小学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为什么要进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为全面评价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客观公正记录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培训学习情况,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进一步完善教师退出机制,规范教师行为,促进教师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提升中小学教育质量,山东省自2013年12月1日起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

  哪些人员需要进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临沂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范围为公办小学、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在编在岗教师。

  临沂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时间安排

  1月15日:临沂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部署会;

  1月15日-2月17日:中小学教师准备相关材料,进行首次网上注册;

  1月15日-2月21日:中小学教师提交申请材料,任教学校、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逐级进行初审;

  2月23日-2月25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注册结论建议复审,并上报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此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流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右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进入网上申报系统。

  遵循网上申报流程注册个人用户,填写个人信息,向任教学校隶属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注册申请,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本人确认后签字。

  中小学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向任教学校提交《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申请材料。

  任教学校对本校教师是否具备首次注册条件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如实填写至相应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上并签署审核意见,同时,为申请人出具2013年度考核证明、师德考核证明、聘用合同等材料,按人事隶属关系将本校教师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相应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

  相应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对中小学校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人作出注册合格、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的注册结论建议,填报至教育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注册结论建议进行复审,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