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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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春季安全大检查和学生安全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2 16:00:00

各处室、年级,初中,附小: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创建平安和谐校园,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通知》(临政办字[2014]52号)以及市教育局3月21日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和学生安全教育、安全演练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及各科室、年级安全工作职责

  1、学校为加强安全管理设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紧急疏散演练工作领导小组。各小组均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小组组长,从不同方面有重点地领导指挥管理学校安全工作。

  2、学校保卫科是学校安全保卫的综合职能部门,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计划、门卫管理、校园安全检查安排、配合德育处和年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指导和督促其他科室履行各自安全职责。

  3、德育处和各年级(含初中)共同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

  4、附小独立管理运行,负责附小管理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5、办公室、教务处(含教科室)、德育处、总务处、外事处、工会、团委等各科室负责本科室管理使用的办公用房、用品、设施设备,人员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安全工作。

  6、学校值班组、年级值班组、班主任值班组按规定负责值班当日各自小组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二、安全检查与安全教育内容

  1、校园治安防范。各级财政对公办学校安保经费拨付是否落实;是否按规定配足配齐安保人员和安保器材;校园义务保卫队伍是否建立;门卫管理制度和值班制度是否落实;视频监控和自动报警系统是否安装,是否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 

  2、校舍和设施安全。是否存在危房;楼梯、走廊护栏和体育设施、教具、玩具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校舍、特种设备检查与维修制度是否落实;新建校舍是否验收等。 

  3、消防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用气是否规范;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数量、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单位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等。 

  4、食品卫生安全。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健康证明;索证索票制度、清洗消毒、加工管理饭菜留样等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使用地沟油、食品添加剂行为等。 

  5、校车安全。接送学生车辆是否已在公安部门登记备案;车辆是否经过公安部门年审;车辆是否符合校车标准,是否获得校车标牌;驾驶员是否符合准驾条件;是否存在超速、超员、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现象;教师跟车制度是否落实等。(我校暂无接送学生校车,要加强其他学校公务车辆管理)。 

  6、校园周边环境。是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是否经常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成员单位日常监管是否到位;校园周边环境是否得到有效整治。

  7、学生安全教育。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在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行学校安全大检查的同时,学校开展“安全周”学生教育活动。学生安全周教育活动作为本次学校大检查的组成部分,由德育处负责制定具体方案,并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各年级、团委和保卫科予以落实和配合,具体要求见附件《关于在全校开展“安全周”活动的通知》。

  三、检查方式

  学校各科室按照本方案分工,自3月20日开始部署和自查,学校于4月3—4日集中检查。4月10日前由保卫科汇总检查结果报市教育局。

附小按照本通知要求独立安排和组织安全检查与安全教育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后整理统计报学校保卫科。

  四、检查要求

  1、各科室、年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科室、年级要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学校分工立即组织安全大检查活动,要做到科室年级正职负责、科室其他人员和班主任等密切配合,检查重点突出、整改措施到位,拉网式排查,做到不漏一处场所和班级,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确保检查工作扎实有效。

  2、严格落实责任,边检查边整改。要按照市安全会议关于“一岗双责、分级负责”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会议精神和要求,坚持岗位职责和安全责任相统一、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认真检查并填写记录表,并按要求由相关领导逐级签字确认。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及时整改,限期完成。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促落实。对安全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排查隐患不全面或整改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及时总结,逐级上报。保卫科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检查与整改的同时,指导和督促其他各科室、年级安全检查和教育工作,对各单位报送的检查材料予以汇总,提出隐患整改措施,力争将隐患化解整改在学校自查环节,对确实难以在近期整改完毕的隐患项目予以汇总后,提出整改时限,按规定报市教育局。

    

  附件:《临沂大学附中关于开展“安全周”活动的通知》

     

                       临沂大学附属中学

  2014年3月26日



临沂大学附属中学关于开展“安全周”活动的通知

各处室、年级,初中,附小:

  今年3月31日是第十九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安全周”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主题为“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

  二、活动时间:2014年3月31-4月4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领导,学校成立“安全周”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徐振如  蒋涛

  副组长:刘鹏 吴科章 宋佑胜

       成员:安祥文、张孝军、张超、戴桂斌、张科、凌斌、杨传珠、郑洪彬、邓文立、马金涛、于然丰、刘强、吴善民、公衍国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安全检查。4月1-2日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重点突出学生心理健康、校舍安全、卫生防疫、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安全教育、住宿安全等内容。

  负责:各处室  各年级

  (二)各班级召开“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的主题班会(3月31日)。

  负责:德育处 保卫科 各年级

  (三)利用升旗国旗下讲话进行安全教育(3月31日)。

  负责:团委  德育处 

  (四)开展一次安全宣传活动:利用电子屏幕、黑板报、校园广播、学校网站等进行安全宣传。

  负责:办公室 团委

  (五)组织一次安全应急疏散演练(4月2-3日)

  负责:德育处  保卫科

  (六)给学生签订安全协议书

  负责:德育处  保卫科 年级

  五、工作要求

  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抓住“安全周”活动的有利时机,搞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紧紧围绕主题,认真总结经验,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堵塞安全漏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